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23  




                                  

部门正职

李博峰


工作职责:

1.     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领导人事处各科室的工作,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     根据学校党委和学校领导的要求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定和组织落实工作;

3.     负责全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国内外在职进修的政策制定及管理工作;

5.     协助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6.     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引进、选留、安置、辞退和人事调动。负责教职工校内外人才流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     负责领导学校各类编制的核定、管理和教职工的奖惩、考核;

8.     负责领导校内科级及以下行政机构以及业务、学术等机构的的设置、撤消的审批和管理;

9.     负责领导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科级干部任免考察、行政职级的评定工作等;

10.  负责领导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津贴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领导全校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各类福利费用的落实、报销和管理;

12.  负责领导制订和完善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事报表的上报和人事档案及人事信息的管理;

13.  负责领导嘉定校区、四平路综合服务大厅人事窗口相关人事人才工作;

14.  指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15.  指导人才中心工作;

16.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副职1

彭贤杰

分管:薪酬与社会保障中心、人才中心


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上海市各项宏观工资政策的制订及实施;

2.      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实施,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年终奖励性绩效和专项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国家工资、上海市地方津贴、物价补贴等津补贴调整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交通补贴、探亲假费用、独生子女费、丧葬费、抚恤金等津贴或补助的发放工作;

5.      负责学校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职务(职称)变动和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调整、调出人员离校手续等工作;

6.      负责到龄退休教职工工龄核实、申报修改工作,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7.      负责每年度收入申报和社保基数调整,负责新进、离校人员的社保的建立、转移和终止工作;

8.      负责学校院士、厅局级干部及部分高级专家干部保健待遇的申报、变更、年审工作,负责学校干部保健经费的缴交及审核工作;

9.      负责学校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评审费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10.   负责学校各类工资报表数据的整理、分析、核对及上报工作;

11.   负责返聘的等劳务用工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12.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对外交流、合作和联系及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13.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管理的各类人员的宏观政策研究与分析、制度建设与实施;

14.   负责学校选拔优秀派遣人员纳入学校编制工作;

15.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管理的各类人员入职、考核等管理工作;

16.   负责学校专职科研人员队伍建设的人事管理工作;

17.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管理人员的系统维护更新,提供人员信息查询,落实各类数据统计报送;

18.   协助学校进行企业改制和人员安置工作;

19.   负责学校产业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0.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副职2

王金

分管:人事综合事务中心、人事合同事务与档案中心、人事信息化建设中心


工作职责:

1.     负责实施全校教职工岗位聘任等工作;

2.   有关机构成立、调整(撤销、划转、更名等)及相关人员任免;

3.     负责做好科级以下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落实科级干部常态化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组织与实施;负责实施科级岗、一般管理岗、教辅岗公开招聘及人员聘任;

4.     负责学校招聘人员聘用、军转安置、终止聘用和人事调动手续办理;

5.     负责上级和校内各类人事政策、文件的收发、流转、整理和归档,组织年鉴撰写;

6.     负责全校全员聘用合同的审核、签订、变更、续签等工作以及相关事宜;

7.     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处分、安全BM等日常事务,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8.     负责开发与维护人事信息系统,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人事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

9.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10.  负责综合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窗口相关工作,包括用印管理、教职工入离职手续办理、收入证明、在职证明开具、落户手续办理、聘书制作等;

11.  负责部处务会、人事安排小组会议的材料准备及会议纪要的撰写、整理,与有关单位沟通和协调相关上会事宜;

12.  负责人事处内部各项重点工作督办协调;

13.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副职3

程鑫彬

分管:人才办(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     按照学校人才工作总体思路,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服务和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签订、入职和离职等工作;

3.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市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

4.     负责组织实施同济特聘(讲座)教授计划、同济大学青年百人计划等校级人才计划的申报工作;

5.     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人才的评价、考核工作;

6.     负责高层次人才各类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高层次人才科研费、住房待遇审核工作,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申报审核服务工作;做好长期非全职高层次人才酬金、房贴审定工作;

7.     负责各类人才计划的政策研究与分析、制度建设与完善、计划实施思考与总结;

8.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副职4

刘明贤

分管:师资队伍建设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工作;

2.     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3.     组织实施全校师生员工各类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培训、申报、政审等工作;

4.     优秀青年教师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

5.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

6.     兼职教授的聘任工作;

7.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延聘工作;

8.     本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及认定工作;

9.     各类执业资格申报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10.  参与学科建设规划、院士申报、博士点、硕士点申报等有关工作;

11.  分管同济大学博士后管理的有关工作,具体领导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

12.  负责全校各流动站博士后的进、出站审批工作,各类博士后经费的管理工作;

13.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