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上海市各项宏观工资政策的制订及实施; 2. 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实施,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年终奖励性绩效和专项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国家工资、上海市地方津贴、物价补贴等津补贴调整工作; 4. 负责全校教职工交通补贴、探亲假费用、独生子女费、丧葬费、抚恤金等津贴或补助的发放工作; 5. 负责学校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职务(职称)变动和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调整、调出人员离校手续等工作; 6. 负责到龄退休教职工工龄核实、申报修改工作,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7. 负责每年度收入申报和社保基数调整,负责新进、离校人员的社保的建立、转移和终止工作; 8. 负责学校院士、厅局级干部及部分高级专家干部保健待遇的申报、变更、年审工作,负责学校干部保健经费的缴交及审核工作; 9. 负责学校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评审费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10. 负责学校各类工资报表数据的整理、分析、核对及上报工作; 11. 负责返聘的等劳务用工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12.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对外交流、合作和联系及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13.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管理的各类人员的宏观政策研究与分析、制度建设与实施; 14. 负责学校选拔优秀派遣人员纳入学校编制工作; 15.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管理的各类人员入职、考核等管理工作; 16. 负责学校专职科研人员队伍建设的人事管理工作; 17. 负责学校人才中心管理人员的系统维护更新,提供人员信息查询,落实各类数据统计报送; 18. 协助学校进行企业改制和人员安置工作; 19. 负责学校产业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0.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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